10月29日,国家医保局举办全国医保药品耗材追溯信息采集与应用情况发布活动。
截至10月28日,全国已归集药品耗材追溯码数据31.27亿条,涉及29.68万家定点医疗机构,49.72万家定点零售药店。这意味着,超过六成的定点医疗机构以及超过99%的定点零售药店已经开展了追溯码采集工作。
而就在不久前,山西省运城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暂停运城市565家定点医疗机构 门诊统筹服务的公告》。《公告》提及,2024年10月1日前未完成进销存追溯码信息采集上传工作的诊所、门诊部、零售药店,暂停门诊统筹服务,并将所涉及的565家定点医药机构名单予以公布。其中因未及时完成药品追溯码信息采集工作而被暂停门诊统筹服务的定点药店共计386家。
通过梳理各地政策发现,各地对药品追溯码的落地时间要求不尽一致,但不少城市都是希望在今年三四季度力争完成初步的药品追溯码采集上传工作。在这种政策导向下,完成度较低的医药机构,则面临着被采取措施的风险。
今年4月起,国家医保局开始实施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采集工作。7月10日,国家医保局发布的《药品追溯码应用方案》征求意见稿,再次将药品追溯码的应用推向了新的高度,预示着药品追溯体系的全面升级与监管力度的增强。
9月开始,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开始进入到全面推广阶段,国家医保局大数据中心编码标准处处长曹文博表示,各省级医保部门需组织对本地试点工作进行自评,形成试点工作报告并上报至国家医保局,确保今年年底前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扫码入库工作。另外,国家医保信息平台新建了采集监管功能,能实时动态查看生产、配送、零售各个环节追溯码信息。
这并非国家医保局初次提及药品追溯码的重要性。这恰恰说明,国家层面正在积极推进药品耗材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目前,国内已经有试点地区将药品追溯码应用于智能监管系统,医保药品“返流”“虚售”“重复销售”“串换”等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如何准确辨别假药或者回流药?如果不慎购买到了假药或者回流药,如何有效固定证据并主张赔偿——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相当于医保药品耗材的“身份证”。以药品为例,通过采集药品外包装上的追溯码,可以知道这盒药从哪里生产、销售到哪里去、是否经过药贩子插手,真正实现药品耗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有利于有效打击非法倒卖、串换药品等骗保行为,同时显著提升医院、药店发药的准确性,促进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还将全面建立追溯码、医保编码和商品码的三码合一映射库,以及药品耗材大中小包装的追溯映射库、各类追溯码的识别库,并免费向定点医药机构和生产、流通企业开放,以实现扫码入库出库工作高效、便捷。
另外,定点医药机构对于药监部门尚未要求赋追溯码的药品(中药饮片、院内制剂等),以及一类医疗器械,暂无须采集追溯码信息;对于住院患者必须拆零发放的药品、术中医用耗材,以及零散注射针剂,暂无须采集追溯码信息。像中药饮片这类赋码困难的药品或者医疗器械可以列入无码库白名单,确保可以正常结算。
对于药店而言,药品追溯码的全面推进,意味着更严格的监管要求,国家医保局还在不断探索创新监管模式,开发“倒卖医保药品”大数据监管模型,并强化医保智能监控系统的智能提醒功能,旨在精准打击医院间重复开药、药品转卖牟利等不法行为。目前,全国近半数省份已启动开药异常提醒机制,部分省市如北京、天津、宁夏已实现全面覆盖,其他多地也在紧锣密鼓地推进中,预示着全国范围内的统一部署即将展开。
10月16日,国家医保局发布通知,各地要深刻剖析部分药店欺诈骗保的典型案例,全面加强处方流转全流程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处方欺诈骗保行为。通知要求,各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抓紧部署应用医保电子处方中心功能,连通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确保电子处方顺畅流转。同时要求使用药品追溯码,确保外配处方药品可追溯、可查询,更好地保障参保人的安全用药,更好地维护医保基金的安全。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结合飞行检查与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果,对问题突出的机构实施约谈,并依托倒查机制、大数据监管及群众举报等多重手段,重拳出击,持续优化药品流通的生态环境。